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

2014-02-26 15:32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浏览: 字号:

摘要:表2.1-52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(摘自GB/T 1221-2007) 注:1.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 1221-2007的规定。 2.马氏体型钢的硬度为淬火回火后的硬度(序号23-39)。 3,本表为热处理钥棒或试样的力学性能。马氏体和沉淀硬化型钢各牌号的典型热处理制度参见G B/T 1

表2.1-52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(摘自GB/T 1221-2007)
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表1
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表2
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表3
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表4
耐热钢棒牌号及力学性能表5

注:1.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 1221-2007的规定。

  2.马氏体型钢的硬度为淬火回火后的硬度(序号23-39)。

  3,本表为热处理钥棒或试样的力学性能。马氏体和沉淀硬化型钢各牌号的典型热处理制度参见G B/T 1221-2007附

      录的规定。

  4.沉淀硬化型钢硬度也可根据俐棒尺寸或状态选择洛氏硬度测定,其数值参见GB/T 1221-2007的相关规定。

①53Cr21Mn9Ni4N和22Cr21 Ni12N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及对边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25 mm的钢棒;大于25mm的钢捧,

    可改锻成25mm的样坯检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允许降低其力学性能的数值。其余牌号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及对边

    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的钢棒。大于180 mm的钢棒,可改锻成180mm的样坯检验或由供猫双方协商确定,允

    许降低其力学性能数值。

②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和硬度,仅当需方要求时(合同中注明)才进行测定(序号1--22).

③扁钢不适用,但需方要求时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④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、及对边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75mm的钢棒。大于75mm的钢棒,可改锻成75mm的样坯检验或

   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允许降低其力学性能的数值(序号19至序号42)。

⑤17 Cr16Ni2和13Cr11Ni2W2MoV铭的性能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,未注明时,由供方自行选择。

(责任编辑:laugh5215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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