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1、材料的力学性能 1)轧制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/T 699中规定的60钢的材料。 2)踏面直径不大于400mm的锻造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/T 699中规定的55钢的材料;直径大于400mm的锻造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60钢的材料。 3)铸钢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
1、材料的力学性能
1)轧制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/T 699中规定的60钢的材料。
2)踏面直径不大于400mm的锻造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/T 699中规定的55钢的材料;直径大于400mm的锻造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60钢的材料。
3)铸钢车轮应选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/T 11352中规定的ZC340-640钢的材料。
2热处理
1)任何加工方法制造的车轮都应进行消除内应力(种如,影响使用性能的热应力)处理。铸钢车轮在机加工之前应进行退火以消除内应力,并要清砂、切割浇、冒口,检查质量缺陷。
3)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的表面粗糙度按GB/T 1031-1995的规定为Ra6.3,轴孔表面粗糙度为Rn3.2.
3)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的表面粗糙度按GB/T 1031-1995的规定为Ra6.3,轴孔表面粗糙度为Rn3.2.
4)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焊补。
5)车轮的切削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,其他表面均应涂防锈漆。
2)轮辆应进行表面淬火,淬火前进行细化组织处理。热处理后。车轮表面状态宜符合表17.1-106的规定。
2)轮辆应进行表面淬火,淬火前进行细化组织处理。热处理后。车轮表面状态宜符合表17.1-106的规定。

3、精度
1)车轮踏面直径的尺寸偏差不应低于GB/T1801-1999中规定的h9。轴孔直径的尺寸偏差不应低于H7,
2)车轮踏面和基准端面(其上加工出深1.5二二的Y形沟槽作标记)相对于孔轴线的径向及端面圆跳动不应低于GB/T 1184-1996中规定的8级。
4、成品车轮的表面质童
1)车轮的表面不应有目测可见的裂纹。
2)铸造车轮表面的砂眼、气孔、夹渣等缺陷应符合表17.1-10,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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